仿冒的態樣可粗分為品牌/商標、產品外觀、產品功能、產品技術的仿冒, 品牌仿冒通常伴隨程度不一的外觀、功能的模仿,技術不一定粗劣,但是卻 採取搭便車的方式,利用他人辛苦建立的品牌知名度來獲取利潤。 品牌仿冒又可略分為以假亂真型,以及廉價取勝型。前者以相同或接近於真品的價格出售,獲取高額利潤,後者則雖然掛著名牌商標或LOGO,卻以遠低於真品行情的價格吸引消費者。兩者的差別在於,前者有欺騙消費者購買的嫌疑,而後者只是滿足追逐流行的虛榮。 事先準備,才能有效反擊人性始終無法擺脫貪婪與偷懶,因此仿冒問題幾乎不可能完全消失。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,必須對於公司本身的智慧財產權作妥善規畫,包括自創品牌,取得商標權,或將研發成果申請專利,以獲得法定保障。唯有先完整建立起自己的權利,才能排除他人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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